2009年7月20日 星期一
盛夏的果實
霎那間目光都聚焦在本來專心啃著朱古力香橙蛋捲的我身上,我那時的表情,估計只可以用那個經典的“囧”字來形容,眾目睽睽之下,似乎是逃不掉了,可『盛夏的果實』旋律那麼輕柔無力,我本身又是底氣不足,如何在沒有麥的情況下獻醜?不過,想想自己站在台前扭捏困窘的樣子應該更醜陋吧。
最後似乎是自彈自唱了一曲『天黑黑』應付過去的,對這首歌向來都有信心,反響也甚不錯。回到席位的時候,兩位Z君、還有諸位小姐(不包括從來都衰的P精!)即送來鼓舞,大腸杆君隨後又告訴我:
“其實更想聽你唱『盛夏的果實』”。
“下次唱K的時候再說啦。”嘴裏如是說,心裏卻想,該不會是你小子跟主持人放話說我苦戀『盛』,結果害我大囧吧…
聯歡會結束後自然是期盼許久的Pizza大餐,平日吃開必勝客,也難得試下新鮮款式,結果亦是十分的滿意,尤其是金牌土豆比薩、海鮮意粉還有自主沙律吧裏的土豆泥與鵪鶉蛋(後來就變成雞蛋了…)。大餐過後,約了女友人一起去王府井的『喜樂迪』唱K,朋友是性情中人,我也得以收放自如,兩個小女子,在細小狹窄的日式塌塌房裏,唱得手舞足蹈,幾乎忘記兩個星期後艱苦的期末考迫在眉睫(事實證明那次也是我有生以來考得最“輝煌”的一次…)。
High過之後,提提褲子,又整理一下毛衣,淡定的走出包廂,一切仿如又回歸平靜,習慣性的看看期間有沒有電話打來,卻十分意外的發現了一條大腸杆君的短訊息,內容更是始料未及,原來竟是來表白的。詞藻平淡了了,只是依稀記得最尾一句,似乎是說今年事今年做,於是才選了這個日子來表白,可能有點唐突了吧。
那時候對男生的表白,又何況是校內出名的男孩子,說實話或多或少都是有些欣喜自滿的,大概一個多月後,我們似乎是順理成章的在一起了,釀成了我那長達3年、刻骨銘心的初戀。
打正式在一起以後,我開始將所有感動我的、引發特殊事件的短資訊和事件經過記錄在一個本子上,記憶力向來不好,既然留不住時間,只好人工製造一些回憶,也方便日後物是人非式的感慨。
前文的那一支歌,也自然而然的成為了我們日後去K房的必點曲目,高中時代課餘活動何其單調(其實如今又何嘗不是…),和“吃飯睡覺打豆豆”有一拼,最誇張的時候幾乎兩日拜訪一次K房,三日進一次影院,每日也都要壓很長的馬路。不知道我那例牌必唱的曲目,他聽膩了沒有,又或者說,他從何時開始聽膩的?
畢竟唱來唱去,都只是一成不變的那幾句旋律。曲終了未必會人散,兩顆原本系住的心卻又被時間之魔手搗得如斷裂的分子鍵。這樣想,散了又未必是壞事。
盛夏的果實,不知作詞者有否取“盛夏”諧音之意,留取寂寞的香氣,給我這等慣了在縷縷思憶中尋回自我的無聊人士尋求慰藉吧。
起碼那些經過,屬于我。
2009年7月11日 星期六
我看低級趣味
我還清楚地記得,七年級的時候,我問同桌:“你看《大話西遊》嗎?”他瞄了我一眼,一臉輕蔑的回答道:“〈大話西遊〉是什麼東西?”卻還嫌答的不夠具體,又用更加鄙夷的口氣加了一句:“是不是就是周星馳那堆低級趣味?”這倒使我有些疑惑了,他到底看沒看過〈大話西遊〉呢?
曾幾何時,當我在語文課上學過〈紀念白求恩〉後,我以為“低級趣味”就是我們應反對的一切。可是後來又聽說,周星馳的電影都是低級趣味,卡拉OK是低級趣味,網路小說也還是低級趣味---我就弄不清楚到底什麼是低級趣味了,回想幾年前,當同齡人開始蛻變,向“成熟”這片美妙的芳土大膽邁步的時候,我依舊幼稚、本色,說話大大咧咧,聲音尖,底氣足,於是常被嘲笑;那時同班的同學早不再看動畫片了,卻紛紛從書包中拿出嶄新的、厚厚的〈神曲〉〈百年孤獨〉捧著看,而我呢,雖然也在家長和老師的號召下看一點名著,〈水滸〉抑或是〈傲慢與偏見〉,可終究還是放不下已喜歡多年的小熊維尼(直到現在我也還是沒有做到)。又比如卡拉OK吧,自從我家有了第一台VCD機的那一刻起,我就熱愛上了卡拉OK,可是當我興致勃勃地問同學:“你平時在家唱卡拉OK嗎?”卻得到冷冰冰地一句回答:“我不喜歡低級趣味。”
待到七、八年級了,似乎是成熟了一點,開始有同學放棄流行,而沉迷在搖滾中了,然而也不是所有的搖滾都夠勁,他們偏偏也鍾愛重金屬——一群長頭髮的怪物,穿得另類,抱著吉他,就像吃了搖頭丸般狂搖腦袋,那音樂又是聽了讓人震耳欲聾。我那個時候似乎也開始想要“成熟”起來,試著想加入他們(某些同學)的隊伍中去,然而我終究失敗了,原因是我一點也不喜歡他們追求的東西,我依舊愛著卡拉OK,是的,它是消遣,它煽情。搖滾同志們或許仍然有權利將卡拉OK視為一種墮落,這可以作為一種立場,但絕不該成為一種風氣。以藝術的名義討伐卡拉OK,與以藝術的名義接受情色一樣,是虛偽甚至可恥的,什麼低級趣味?我以為全在於個人愛好。
時間的推移證明了我當時的想法並沒有錯,同學們不是也喜歡上卡拉OK了嗎?否則也不會有那麼多錢櫃、樂聖、麥樂迪、喜樂迪如雨後春筍般地“崛起”了。當然現在依然有人認為卡拉OK是低級趣味,也許它就是吧,但難道低級趣味就一定是可鄙的嗎?至少我始終不這樣認為,相反,那些對低級趣味的包裝,才是最應該被反對的。
C'est La Vie
她一身職業裝,卻又不失性感。腕表的金屬質地暗示出職業女性和其他曖昧色彩。V字領口開得很低,卻瘦,沒有暴露,而是假裝藏起來。她在看書,另一支手裏夾著香煙,白萬寶路。在這間狹小卻又安靜舒服的咖啡館中,她是極其平常的一個。下午的陽光從一扇小卻清亮的玻璃射進來,仿佛靜止了一般,她徐徐吐出一口煙,打量一下周圍。
她喝著甜水一般的咖啡,希望能借助它使自己不犯困,她手裏轉著筆,桌前堆著一些厚厚的本子,一副苦思冥想的樣子。鐘錶滴答滴答的響,她一回頭,發現此刻是十點五分。
她終於如她所願,在舞會上獲得了成功,她比所有的女賓都漂亮、高雅、迷人,她滿臉笑容,興高采烈,所有的男賓都注視她,打聽她的姓名,求人給介紹;她丈夫的同事都想和她跳舞,就連其頂頭上司也注意她了。
她離開了小咖啡館,經直向她的情人家走去,在路上,她逐漸變得躁動起來。就在一會以後,她那深深埋藏在心底的欲望,得到了滿足,她的激情難得燃燒一次。
她皺緊眉頭,竭盡能力思索著,鐘錶依舊滴答滴答地響,她猛一回頭,發現已經十一點了。
她遭遇了似乎是全世界最不幸的事情,她把那掛精美的、“價值連城”的鑽石項鏈丟了。誠實的品質迫使她不得不傾家蕩產買了一掛價值三萬六千法郎、幾乎一模一樣的項鏈來代替舊的。從此她便結下了一身的債務。但她沒有逃避,她一下子顯出了英雄氣概,毅然決然打定了主意。她要償還這筆可怕的債務。她辭退了女僕,遷移了住所,租賃了一個小閣樓住下,她懂得家裏的一切粗笨雜活兒和廚房裏的討厭的雜事了,她學會刷洗杯盤碗碟,學會搓洗衣物,更懂得討價還價,一個銅子一個銅子地節省她那艱難的錢。終於,第十年年底,債都還清了,而她卻也顯得老了,她儼然成了一個窮苦人家的粗壯耐勞的婦女了。
她度過了“美好”的一夜後,離開了情人的家,於是她重新把自己包裹起來,把易碎的東西埋得很深,拿到紐約或倫敦,人們會嗅出她的味道,永遠優雅、浪漫,從容不迫的巴黎女人。後現代的巴黎是低燒的,也許就是37度2吧,誰知道呢?就好像她一樣,並不性感直露,但也決不深刻另類;她有些從醫學角度上依然正常的體溫,但同時又被標為“低熱”。正如她的美麗是常見的,她的憂鬱是可以接受的,她的欲望是隱藏的,她的情話是臺詞,她的愛是電影,她的一切都是生活。
她失落地望瞭望桌上那本並不飽滿的厚本子,“啪”的一聲將筆掉在桌上,又“啪”的一聲把厚本子合起來,她熟練地摘掉發圈,關上臺燈,然後把整個身體都撂在床上,伴隨著鐘錶滴答滴答的響聲開始進入夢鄉。關燈前最後一次看時間——已是概念上的明天了,也許只是另一個“今天”罷了。
她有美好的夢想,卻最終拗不過現實,回到本屬於她的生活中去。
她的生活看似平淡無常,卻仍有著躁動不安的失衡。
而她說“這就是生活”。
P.S. 她或許是《項鏈》中的瑪蒂爾德,或許是《清晨37度2》中的卡特琳娜,或許二者都不是。
但她們的事讓我想起齊豫的一首歌,歌名是一句法語“C'est La Vie”,聽不清歌詞是什麼,但明白這句話叫“這就是生活”。於是齊豫在演唱“C'est La Vie”之前一句突然來一聲挑高的“啊”——這是怎樣的感歎!?我曾經在韋夢的一篇練筆上看到過這樣幾個字:“放棄夢想”。真的,她寫得太對了。
亂想
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我問大腸桿君:“你會為羅密歐與茱麗葉的愛情感動嗎?”他不做思索地回答說:“不會”。聽到這樣堅定果斷的回答,我竟有幾分莫名的悵惘。然後又問了蚊子精同樣的問題,她同樣不假思索地回答:“不會”。
我失望地想,看來他們都不相信這世上會有羅密歐與茱麗葉那般忠貞無瑕的愛情會存在了。我又問了幾個較為要好的同學,他們都無例外地、果斷地答道:“不會”,有一個更是說:“有毛病啊!雙雙殉情已經夠不可思議的了,何況死得又那麼冤,現在那還有這樣的事?”
誠然,現在的情侶分手很少是因為受到家庭的阻力,大多時候都是由於一方不忠,抑或雙方不和,基於這點,我以為羅密歐和茱麗葉的愛情是可敬而又可愛的。可敬者,即在於他們二人不畏腐朽、沒落的封建家庭的強烈反對,用以死相報的忠貞詮釋了最潔白純美的愛情。可愛者,更多則是我個人的看法,縱然有那麼多人不再被其所吸引,但在我看來,那卻是愛情的最高境界,它是衝破重重枷鎖的,最自由純潔的愛,它不僅是愛情的勝利,更是爭取自由之我的勝利,我想往這種愛情,但它並不屬於我,也絕對不可能屬於我。我真心地愛著他們的愛情,但我只是一個局外人。
我又產生了一個奇怪的想法,看著這出戲劇,我時常會覺得羅密歐與茱麗葉就是同一個人,他們和二為一,變成了一個人,一個自戀的人,即他們的忠貞不渝則印證了幾乎所有的人都具備的意志品質——永遠忠於自己,這一點毋庸置疑,縱然我曾經不是這樣認為的,但這個世界的人們早已打破了我的這個想法,而羅密歐與茱麗葉這極經典的愛情故事便也變得虛假起來,那麼,它還能夠打動我們嗎?
我看著《羅密歐與茱麗葉》(是劇本,不是電影)。想到的卻是我和另一個——也許是陪伴我多年的玩具熊,也許是我的好朋友,也許就是我自己——我們的故事;我亦默默地感慨著,那個時候,我竟然發現自己早已淚流滿面——我被這世間所有的愛打動了。
人性的悲劇——談侍萍對周樸園的感情
譬如侍萍對周樸園的感情,她不能釋懷,更不能忘卻。三十年前的侍萍,對周樸園有著簡單而真摯的愛,而周樸園卻無情地離開她,留下她和剛出生三天的病重的孩子,這足以使她恨了三十年。然而三十年後的一場與舊愛的重逢,使那久久埋在心底的愛與恨又同時迸發出來。這種複雜的情感使她並沒有因仇人相見而分外眼紅,恨更多的是理性上的,實際上,女人多情和心軟的天性又決定了她對周朴園無法完全地恨起來。當她在那間映照著前塵舊夢的屋子裏見到那個三十年前愛過,三十年來恨著的冤家時,恍然又回到了三十年前的情境,其情感是迷離而感傷的,在一種不願相認、卻又不甘不認的矛盾之中,她最終忍不住一步步引導周樸園認出了自己。她說:“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有一天也會老得連你都不認識了。”這句話含著憂憤哀怨,也含著傷感,自然也就不無女人的柔情,她好像繼續說,“樸園,你找侍萍嗎?侍萍就在這兒呀。”這莫不是纏綿的呼喚和柔情的期盼?她對這個有負於她的人的複雜情感由此可見一般,長恨的骨氣,也阻擋不住少女時代的那份情憬的重回,雖然它只是一時的情迷意亂,但鑄成大錯的,往往也就是這種一時的情迷意亂——人性當中的矛盾和脆弱在一刹那間的集中體現,亦如他們的“何必當初”,我們不得不承認,面對人性,我們束手無策,只能任憑它將我們肆意分割,然後再一點點地吞食掉,最終就釀成了無法挽回的悲劇,這亦是人性的悲劇。
我想起了侍萍對四鳳說的話:“人的心都靠不住,我並不是說人壞,我就是恨人性太弱,太容易變了。”她的經歷,使她對人性的弱點,有了如此的了悟和達觀的態度,然而,人性不可抗拒,侍萍,以及《雷雨》中所有的人物,都難以衝破人性的情感的左右,以致最終演出了一場大毀滅的悲劇。
人性——我們無法抗拒也無法逃避。
附
周樸園認出侍萍後的想法:侍萍!真的是三十年前的那個侍萍嗎?你怎麼變得---你來做什麼?!是來要錢的嗎?三十年——你居然還是找上門來了,侍萍,我沒想到你會這麼恨---我---
買與賣
“賣老”與“賣小”是我極其反感的。老人與小孩大多沒有什麼特殊的本領,他們之所以有的賣,也正是因為有人願意主動去買。擁擠的公車上,倘若上來一位老人或者小孩(多由大人抱著),八成會有人主動給他們讓座,而售票員也絕不會袖手旁觀,一定會吆喝幾句號召大家讓座,我就見過一個女售票員,指著一個坐在座位上,身材瘦小,書包卻又鼓又大的學生,以命令似的口吻對他說:“那學生,給這老人讓個座!”於是那學生不得不又站起來,重新背上他那又鼓又大的書包。我只是感歎,誰叫他已經是學生了,如果他還是又哭又鬧又叫的小孩,那倒楣的就又不知道是哪位了。
我上小學的時候,語文老師曾經讓我們做一篇題為《我最喜歡的一首歌》的作文。有一位元同學的作文分數很高,被當作範文在全班誦讀。他最喜歡的一首歌是鄧智化的《水手》,他的理由是鄧智化雖然是一個殘疾人,卻對生活充滿希望,寫出了無數《水手》式的勵志歌曲,因此他非常崇拜鄧智化並以其為榜樣。坦白地講,我還真不覺得那篇文章寫的有多好,倒是老師的評語,著實令我記憶猶新——
“小學生能有如此的領悟與精神世界,實在不易。”
什麼領悟?什麼精神世界?這是一個問題。
我發現,現在的殘疾人歌手好像還不少,而勵志型的歌就更不少了,一定會有更多的人,迷上殘疾人們的歌,就算它並不怎麼動聽。
所以,我進一步想說買與賣中,買才是更為關鍵的一環,舉個最普遍的例子,便宜卻劣質的產品,總會有人上當去買,受了騙就開始咒駡這年頭商人的喪盡天良,還有人說:“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我倒覺得,很多時候,都是“買的”心甘情願地去“蠢”。
注: 我並不是說所有“買的”都蠢,更不是指所有美女、老人、小孩、殘疾人都賣色,賣老,賣小,賣殘,特此聲明。
提香•韋切利奧的《烏爾比諾的維納斯》

也許是由於“愛神”的身份,從古至今維納斯就是眾畫家們的寵愛,她的聖潔、純美曾被無數藝術家去詮釋,其成功之作也不勝枚舉。維納斯也是被譽為“西方油畫之父”、威尼斯畫家提香•韋切利奧偏愛的一個題材。古希臘藝人把維納斯塑為雕像,而提香卻把維納斯搬回家中,讓不食人間煙火的愛神住進貴族婦女雍容華貴的寢室裏。畫面中的愛神頭靠在左上角白色的枕頭上,手臂向前彎曲,依在枕頭上支持著上身。身後暗綠的簾幕將畫面分成兩半,橫躺在白色的綢布上,露出白皙的肌膚與豐盈的乳房。她的右手提著一串晶瑩的紫葡萄,左手則自然垂下。腿由畫面中心伸向右下角,但她卻將視線投向畫外,注視著走過的觀眾,仿佛是在尋求悅己者,抑或用她那迷離的眼神迷惑你。她的右邊臥著一隻沉睡的小狗,乖巧地捲縮在白床單上。右上角未被簾幕遮蔽的廳中,有一身著紅裙,遠離觀眾的婦人面左而立,目光中恍惚透著股傲氣。在她面前有一位白衣少女背向觀眾跪著工作,顯然她是那婦人的女奴,正在主人的監視下擦著傢俱。觀眾對她們而言似乎並不存在,與悠閒的想與人們交往的愛神形成了強烈的對比。
這使我不禁憶起提香的代表作《天上人間的愛》。自由自在、半坐半站於水池右邊裸體悠閒的女神,充滿愛心地注視著畫面中赤裸著身體戲水的孩童,與坐在左邊盛裝面對觀眾,背對著孩子的年輕婦女形成鮮明的對比:赤裸、自由的女神與被華服約束的俗人。這兩幅作品是否就是文藝復興的人文思想與中古教會的清規教律在人世中的對抗?
然而這個問題已不是我所能評價的了,我所在乎的,唯有愛神的美,至於她身後的事物,卻早已被她的聖潔淹沒了。
吃或不吃
一個衣衫襤褸,身無分文的窮人,步履艱難地走在一條小街道上。他已經三天沒有進食了,此刻已是饑腸軲轆,可他卻不肯放下面子乞討食物。
要是有東西吃多好呀!哪怕是又冷又硬的饅頭呢---,
他一邊這樣想著一邊依在柵欄旁,只是越想越餓。這時,從遠處走來一個西服革履,文質彬彬之人,一看便知是有錢人。他注意到窮人的窘況,於是從包裏掏出一個麥香魚扔到窮人面前,道“來,吃罷!”
窮人看了看那被藍紙包著並散發著誘人香氣的東西,正要伸手去夠,卻又想到吃別人施捨的東西也太沒面子了,就是吃也不能當著那人的面,於是他側臉閉目,不去理睬。
有錢人無可奈何地歎了一聲便走開了,窮人見他的身影遠去,便又死死盯著那個“藍色小包裹”他實在是太餓了,又如何拒絕如此誘人之食?正當他把手再次伸向那麥香魚之際,一個滿腹經綸,學識淵博的某知名××家(諸如歷史學家),吟著“子曰:‘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悠悠渡到那窮人跟前,窮人看見××家,立刻把手縮回去,要是被別人看見自己吃別人施捨的東西,也太丟人了,只見××家指著躺在地上的麥香魚道:
“此乃別人施捨之物?”
窮人裝作一臉不懈地點了點頭。××家贊許地笑了笑,接著道:
“施捨之物豈能食?”
窮人這次狠狠地點了點頭,應聲道:“餓死也不吃”
“很好!”××家滿意地說,既而他便開始滔滔不絕地講著長篇大論,諸如中華民族傳統美德。‘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等等等,說得窮人目瞪口呆,“嗯呀哈”地附和著。
話畢,××家莞爾而笑,道:“像你這樣有骨氣的人在如今的社會中真是少見,我要為你寫一篇文章,以警後世之人,題目就叫‘不食嗟來之食’好了,准保能被選入語文教科書,到時你的光輝事蹟就真的‘照汗青’了!”
窮人聽罷心花怒放,從此就下定決心絕不再有沒骨氣的想法。這時又走來一個同樣衣衫襤褸,饑腸軲轆的乞丐,他注意到窮人腳邊的“小藍包”,頓時垂延而下,抬眼望望窮人,卻又不禁疑惑道:“難道你不吃嗎?”
“那是當然。”此刻的窮人雖然已餓得有氣無力,卻還要裝作底氣很足的樣子,“我是有骨氣的人!”
乞丐看得出他已經餓極了,卻還顧及所謂的骨氣,只覺得甚是可笑:“你不吃,我可吃了啊,真沒見過你這樣死心眼的人!”
窮人鄙視地瞟了那乞丐一眼,顫聲道:“我是窮而有志,而你才是無藥可救,丟盡中國人的臉了---”
乞丐無奈地聳聳肩,拾起地上的麥香魚,滿心歡喜,哼著小調走了,而窮人卻更餓了,他感覺自己快要餓死了,但為了保全自己的“光輝形象”,他一定要堅持到底---
終於,我來了,我要拯救這個窮人,我要告訴他,我要告訴他我們學了他的“不食嗟來之食”,但幾乎沒有人對他的這種愚蠢行為表示贊同;我還要告訴他“生命誠可貴”,丟了命就什麼都沒了;還有,麥香魚是多麼的美味---
可惜什麼都晚了,他已經餓死了。
為花裙子付出的代價
就在那個酷熱的夏日,儘管老師在前一天已再三叮囑上學一定要穿校服,可生性原本膽怯的她,居然在第二天穿了一條嵌著粉花的裙子來到學校。那裙子在當時的我看來的確很華麗,袖口和裙尾都繡滿粉紅色的玫瑰,襯紗至少有七層之多,也許童話中的公主就穿這樣的花裙子吧。
然而,在老師眼中,這條花裙子只不過是違反校規的一個見證罷了,何以全年級同學都身著整齊的校服,唯有你一個人穿著十分扎眼的花裙子,於是,在短暫的美麗與洋洋後,隨之而來的卻是刺耳的罵聲和嚴酷的體罰——寬闊的操場上,只有她獨自站在烈日下哭,,眼淚落在嶄新的花裙子上。
我當時雖很同情她,卻也無計可施,只能悲哀地從視窗遠遠地望著她。然後,這件事便過去了,我們照例成長著,身邊的花裙子越來越少,取而代之的則是樸素的休閒褲。幾年以後,當我又和那個小學同學說起這件事時,她卻有些氣憤地說:“別提了!我居然做過這樣的蠢事!”
蠢事?的確是蠢事,穿花裙子的機會很多,但站在操場上罰站的情形也許一生只有一次。但她又是沒錯的,為了自己的意願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就像她對童真之類的追求一般。只可惜這種追求太過珍稀,恍如泡泡,也曾在陽光下五顏六色,卻一觸即滅,經不起時間的磨礪。
曾讀過張小嫻的一部小說,感觸頗深,故事的男女主角儘管經歷了那麼多悲歡離合,但最終還是抵不過時間界限,走向了分手之路。因為他們長大了,所追求的愛情也隨之改變。這又使我想起那首百聽不厭的《愛的代價》——“還記得年少時的夢嗎?像朵永遠不凋零的花。陪我經過那風吹雨打,看世事無常,看滄桑變化。”年少時的夢固然刻骨銘心,但那終究只是一段往事。多少歲月後,過去付出的代價,並不會因時間的磨蝕而消逝,它在我們心中,思憶常存。
“只是我心中不再有火花,讓往事都隨風去吧——”
人事浮華。短暫的一生中似乎沒有什麼能夠永恆。時世在變,人心更在變,每個心願都仿佛流星,轉瞬即逝,但那些銘記在心的代價卻像恒星一樣光芒永存。也許有一天,當我們老去,一切雲淡風清,驀然回首,仍有一顆璀璨的星在黑暗中閃爍,時刻提醒著我們曾那樣無悔的選擇一件事物。時過境遷,你還會像當初那般執著嗎?對於我來說,答案永遠只有一個。